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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第1页)

第1章

残旗猎猎,残阳如血。

草原上风声呜咽,鼓角争鸣,那是人类的脉动,雄性、狂野。鸟兽早已星散,唯有几只兀鹫,不知疲倦地盘旋着,那是死神的宾客,嗅吸着盛宴气息,等候着纵情狂欢。

胡兵铺天盖地杀来。

冷,极寒。

一员汉将立马横槊,满脸血渍,面目狰狞,已看不清本来长相,仿佛戴着一副拙劣面具,来自一个拙劣匠人,很不讲究,信手涂鸦。

唯有那双虎眼,依然令人望而生畏,冷静、冷酷、毫无畏惧,那属于超级猎手,雄踞生物链的顶端。

他曾是有名的美男子,阀阅门楣,白袍将军,朝堂之柱石,春闺之幽梦。如今血染征袍,已成紫衣,紫得发黑,腥得浓烈。那是跳动的鲜血,瞬间凝固,自己的血,敌人的血,交融在一起,飞溅的刹那,死死扼住彼此的喉咙。

那是将军血、勇士血,不分胡汉。

人的影子,马的影子,马槊的影子,在草原上拖得很长很长,时间似乎也变得悠长,他已记不清过了多少日子,这是连续第几次厮杀,但有些数目铭心刻骨、血一般醒目:

五千精骑伤亡殆尽,五百武钢车折戟沉沙,十万雕翎片羽无存。

全军覆没只在眼前。

死!大将难免阵头亡,悲则悲矣,但那是悲壮,并无半点悲伤。

要知道,胡人十万大军伤亡过半!那将是他的墓志铭。他自负而张狂,麾下勇士历来以一当十,没有一个孬种!他的大黄硬弓、乌龙马槊,更是多少胡将的梦靥,驱之不去,相伴终生。

杀了他,足以名垂青史,被他杀,似乎也能名垂青史。因为并不丢人,甚至那是一种荣耀——我与神人对决过,而一般人,没有上场资格!

汉将回头看了看,不合时宜地笑了笑。身后只余下十余名勇士,筋疲力尽,箭尽粮绝,依然是堂堂之阵!

他们是帝国精锐,精锐之精锐!

也是生死兄弟!

数万胡兵已杀至面前,不约而同勒住坐骑,直不愣瞪无语凝噎,这是我们的敌人?就这十几个汉军!

没错!上苍爱开玩笑,场面略显滑稽。

左贤王克比能策马出阵,五六员猛将心中一紧,赶忙翼护左右。王爷您悠着点儿,英雄气概一番,装装样子、鼓鼓士气还是可以的,不过丢了脑袋可就大大划不来!对面汉将您不是不知道,他爷爷就不好惹,他则更加难缠!

数千人马就敢孤军深入,谁给他的熊心豹子胆?

怪谁?还不是您爷爷辈落下的病根。。。。。。

这病得治,这病能治,汉将便是良药!左贤王兴奋无比,心里盘算着,像个锱铢必究的奸商。。。。。。

南方沙棘城是块硬骨头,大单于亲征一年有余,硬是啃不下来!这不,他率十万大军南下,是来支援大单于的,顺便放牧闲游,谁想运气太差,半路遇到这么个硬货!

折兵大半,心境黯然!

不过得知汉将是他,左贤王不怒反喜,黯淡心绪一扫而光,此人是南天魁斗,即便在大单于心中,那也是神一样的人物!

嘿嘿,是俺咬住了他!天神总不会亏待英雄,俺克比能注定是草原名将!

最不济是杀了他,大单于那儿也能混个功过相当,遇到这家伙,损兵折将那有什么奇怪的,大单于料想不会深责。若是能招降他,那可是大功一件,大单于肯定欢喜得不得了!到时候,牛羊,部落,美人,大单于定然不吝其赏。

哈,全能的天神,虽然您抹了俺一脸牛屎,终究会赐给俺奶酪蜜糖!

招降他!

“素闻平北侯英雄良将,乃是一等一的勇士!我家大单于十分尊仰,你若肯降,本王愿与你结为兄弟,保你。。。。。。”,左贤王招来译者,谈起了生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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