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不清楚陆行之已经结婚的领导,误以为大小伙儿不好意思。
一旁还有不明就里的人打趣:“小陆性子一向如此,白月小同。志到时与他郎才女貌,十分相衬,你们也可以多接触接触嘛。”
话音落下,白月娇羞低下头,嘴上的弧度却高高扬起,十分开心。
更是有人笑着在一旁点头符合。
“确实是郎才女貌,很登对啊!”
陆振国闻言瞪了一眼儿子,耿金平左望望右看看,正要开口,瞧见于秀秀过来,顿时眼前一亮。
“首长,你们误会了,他上个月已经结婚了,这位才是陆团长的媳妇儿。”
说完,他快步上前招呼于秀秀上前。
“小于同。志,快过来。”
于秀秀愣了一下,隔着人群与丈夫对视,随即绽放笑容落落大方走上前。
如果说白月容貌清丽,如同清月淡雅。
于秀秀就是惊心动魄的瑰丽,五官精致、眼眸澄澈好像春日下盛放的红玫瑰开朗明媚。
以往在南广营养不良时,只觉得黄毛小丫头就像花骨朵却没有长开。
现在,经过一段日子的滋润,花骨朵绽放散发着迷人美丽,让人一见难忘。
一众领导瞧着于秀秀走过来,俱都呆愣一瞬。
文工团的姑娘们也很漂亮,但于秀秀的容颜还是让人一见难忘。
这么一对比,白月反倒映衬得像一朵清秀小白花有些不够看了。
陆行之方才冷若冰霜的面上更似冰山融化一般,嘴角上扬,快步略过白月走到媳妇儿面前。
“重不重,刚刚怎么不告诉我?我帮你拿着吧。”
他体贴伸出手,想要接过媳妇儿手里的网兜子,与面对白月时的冷淡判若两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