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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法外狂徒陶女士(第3页)

二埋汰今天去公社,林朝阳让他去邮局给捎两份报纸,二埋汰回来了,手里却没有报纸,林朝阳顿时不乐意了。

二埋汰闻言怒其不争道:“都什么时候了,你还想着你的报纸?”

“你懂个屁!”林朝阳骂了一句。

林朝阳穿越了不假,但他上辈子可没经历过改革开放初期这个年代,通过穿越前的文字、影像资料所了解的过去流于表面。

所以这半年多时间来他一直坚持读书看报,队里的大喇叭广播他回回不落,充分的汲取现实的养分,这些都将成为他未来迈向成功的垫脚石。

有了先知,再加上充分的了解现实政策,待他出山之日必定无往不利。

林朝阳还想给二埋汰讲讲大道理,可还没等他来得及开口,二埋汰脱口而出:“我看见陶玉书了!”

好像前列腺炎患者站在小便器前,到了嘴边的话被堵了回来,只嘀嗒出几个单词:“她……她咋……回来……了?”

一直以来,林朝阳自觉是个穿越客,前程远大,人家有自己的前程要奔,他可不会死乞白赖的耽误了人家的前途。

更何况,既然都放手了,就更得洒脱一点。

可再次听到“陶玉书”这个名字,他还是没忍住心中的那一拍悸动。

二埋汰看着林朝阳的反应,有几分得意,脸上写了几个字:你再跟我装!

“这还用问吗?回来找你的呗,你们俩可是扯了证的夫妻。”二埋汰回道。

扯了证是扯了证,老子的长枪可一次没出过呢,林朝阳心里补了一句。

陶玉书是1972年来到小杨屯知青点的,甫一出现,便以她清丽明艳的长相惊艳了整个知青点和公社。

不到一个月时间,她的美貌便传扬遍了周围几个公社和县城,闻名前来知青点瞻仰她美貌的男青年络绎不绝,甚至因此还兴起了几次争风吃醋的拳脚官司。

在七十年代这个特殊的年代里,“单身”“美貌”“女知青”这几个单词叠加在一起,似乎注定了陶玉书的知青生涯必将会经历一场艰难困苦。

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,除了偶尔有少年慕艾的男青年闹出几桩闹剧之外,陶玉书在小杨屯知青点的插队生活出乎意料的平静。

而究其原因,离不开陶玉书本人的本分,她出身于书香门第,但并非是娇小姐,干活从来积极不落人后。面对知青点和公社、县里各路男青年或明或暗的示好和追求也从来不加颜色,是个极有定力、又自尊自爱的女子。

林朝阳是小杨屯生产大队队长林二春家中独子,早年上面还有个哥哥,可惜幼年夭折了。

因此在林朝阳的养育上,林二春夫妻俩就显得对他过分宠爱。当然了,以这个年代的条件,物质上的溺爱谈不上,更多的是精神上的。

父母的宠爱反应在林朝阳的成长环境中,让他少吃了很多苦。初中毕业后,林二春把林朝阳安排到了队小教书。

队小老师在这个年代的农村,是农村青年仅次于考学、招工、当兵的就业选择了。

林朝阳能当上这个队小老师,不算是父亲林二春公器私用,毕竟他的初中学历可是小杨屯的学历天花板。

初中学历不算高,但在这个年代的农村并不多见。

身为队小老师,林朝阳每天只需要教书就能拿满十个工分,相对社员们而言简直不要太轻松。

不过到了寒暑假,他还得跟社员们一样参加劳动,也因着这样的机会,让他跟一起劳动的知青点知青们熟悉了。

林朝阳正值青春年少,陶玉书这个女知青美貌动人,又出身书香门第,气质出众,自然成了他朝思暮想的意中人,但他一直都只是单相思。

直到父亲林二春察觉到了儿子的心思。

儿子喜欢陶玉书,如果两人真能够结成连理,日后早晚会借上力的,到时候说不定可以一举跳出农门,为老林家光宗耀祖。

而且陶玉书72年下乡插队,比林朝阳大了三岁。俗话说女大三、抱金砖,女同志本来就早熟,年龄再大点,结了婚肯定知道疼人。

再加上陶玉书在知青点四年时间,从来没闹出过什么绯闻。

论模样、人品、性情、家世,挑不出任何一点毛病。

林二春想将她这样条件出众的女知青展成儿媳妇,如果说出去恐怕会被人笑掉大牙,嘲笑他老林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
可他却深刻践行着伟人的话:世界上干什么事,都怕认真两个字。

为了给儿子林朝阳多多创造与陶玉书的相处机会,他不惜将儿子从队小老师的位子上下放到田地里,分配劳动任务的时候总是不经意的将林朝阳和陶玉书分到一起。

这么过了半年时间,林二春觉得时间差不多了,打算给儿子进一步创造点机会。

可还没等林二春行动呢,林朝阳就用一场英雄救美打破了他的如意算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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