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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乔迁之喜(第2页)

马鹿身上值钱的主要是皮和角。

这年头,鹿鞭鹿宝还没兴起来,多是老百姓家自己乐意的,才会用来泡酒。

不过他哥戴柏还没要上孩子,这东西兴许能用的上,带回去总归没错。

在戴松料理马鹿的时候,二憨就乖巧地在一旁坐着。

好不容易把马鹿腔子掏好,戴松忙把硕大的鹿肝切了一半送到二憨嘴边。

“吃吧,这个补血,能让你好的快点儿。”

二憨看着戴松血呼啦的手,伸出小舌头舔了舔,这才衔着鹿肝到一旁美美地吃了起来。

被戴松推着走了好远的山路,这会儿它肚子里又有空地了,撑一撑,吃下一半鹿肝不是问题。

戴松则趁着这个功夫抓紧时间剥鹿皮,顺便把鹿的蹄子也给卸了。

在东北,鹿蹄筋可是好东西,既是食材又是药材,具有壮骨和治疗关节病的功效。

而且鹿还产嘎拉哈。

这是一种极具地方特色的小玩意儿,说穿了就是动物后腿的膝盖骨。

可以盘,也可以搋着玩,玩法和骰子类似。

猪、羊也产嘎拉哈,但是都比不上鹿的。

妹妹过几天就回来了,戴松就想给她准备点小礼物。处理好鹿皮还有鹿蹄,见二憨还搁那和最后一点鹿肝战斗,戴松趁着手热,干脆开始拆马鹿。

别看侵刀小,好像完成不了拆卸的工作,但那完全是看谁用。

虽然戴松前世游手好闲,但家里也帮他托关系,送他去林场上过一段时间班。

那段时间他认识了看大门的独臂独眼老大爷,李炮。

在东北,人们会管战绩“彪炳”的猎人姓后面贯上一个炮以示尊重。

李炮则更牛掰了,是整个栅子林场的猎王,林场厂长对他都敬重有加。

只是后来李炮在山上遭了意外,这才不干了,到林场里当个保安,安享晚年。

因为戴松会来事,不抠搜,再加上那段时间他也觉得打猎有意思,有意地讨好李炮,一段时间后就成了李炮的徒弟。

李炮一身本事和经验都教给了戴松。

不说马鹿,就连老虎,爷俩也合伙磕下来过。

所以眼下戴松用侵刀卸起马鹿,那叫一个行云流水,虽然昨天扭伤的手腕子还是隐隐作痛。

等二憨吃完了鹿肝,大着肚子翻在地上撒欢时,戴松已经把马鹿卸的七七八八。

“二憨,你自个儿能走不?”

戴松用绑腿把马鹿头捆扎起来,背在胸前,虽然别扭,但不影响走路。

“昂!昂!”

二憨走道儿还一颠一颠的,但看它其他三条腿欢快的很,想来应该没有大碍了。

戴松又拖着马鹿两条后腿,和二憨对视一眼,朝着远处昂了昂下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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