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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蓝色珠子(第1页)

烈日炎炎,照射到地面的阳光,衍射出肉眼可见的热浪波纹。一名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正站在路旁,满脸愁眉的看着眼前干裂的土地。他右手挡在额头,抬头看向了高空中火红的太阳一眼,双眼中充满了绝望。少年叫陈宇,原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,而是来自21世纪的地球,一年前,他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。“玛德,贼老天,你再这么下去,今年恐怕又是颗粒无收了!”陈宇心中一阵埋怨过后,还是顶着高空的烈日,手持一把仅剩二指宽的镰刀,在地上翻土。一连忙活了好久,仅剩的半斤种子,这才被他种入了干裂的土地中。“老天爷保佑,赶紧下点雨吧,不然我就真的得饿死了呀!”他抬头看向老天,双掌合十,闭上眼睛,模样时分虔诚,早已忘记,前不久他还在心中一阵谩骂,说老天不长眼来着。看了看那颗炙热的太阳,默默想着:“现在时间还早,得去山里挖点野菜,否则明天真得喝西北风了。”来到山里,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,皆是妇女或者儿童,他们都是来挖野菜的。从去年开始,就一直没下过雨,粮食也是没多少收成。而且,作为佃农,即便有粮都得被恶毒地主剥削得吃不饱饭,就更不用提这两年不下雨,根本没什么收成的情况了。其它人那都是丈夫在田地里干活,媳妇和孩子来山里挖野菜。可不像陈宇,无依无靠,就他一个人,翻完地后,才有空来。原主的父母,还有两个哥哥,都死了,在原主的记忆中,就是被恶毒地主的家丁给打得重伤而死的。因为他们家欠下了巨额银两,足足100两银子。说白了,他们家就是被地主设计陷害的,就跟前世的高利贷一样,越欠越多,一直到现在的100两白银。陈宇在山里找了好久,一直到所有妇女儿童们都回家去了,都没有找到,哪怕是一株野菜。没办法,他翻完地后才来,野菜都被别人挖完了。陈宇无奈的看向了更深处的山林,那里植被茂密,拥有很多猛兽,一般人不敢深入,或许能找到野菜。可是,他有些害怕。然而,一想到明天、后天可能都得喝西北风,他只好壮着胆子,朝着更深处的半山腰而去。“玛德,怕个球的,反正这日子也没法过了,大不了一死,早死早投胎吧!”嘴上这么骂着,心里却祈祷:“老天爷保佑,最好别让我遇到野兽……”手中紧紧握着那把老旧镰刀,心中无比忐忑,缓缓进入密林中。这座山叫黑虎山,一般来说,即便是打猎的猎人,也只敢来到半山腰。据传闻说,山顶有妖兽,虽然没人真正见过,不过大家都宁可信其有。而且,即便是半山腰,那也有诸多野兽,一般人不敢来这。陈宇为了弄点吃的,此刻也是豁出去,壮着胆子试试运气。还别说,这没人敢来的地方,野菜就是要多上不少,他一来就发现了好多荠菜,还有蕨菜。一直到太阳快要落山,天色彻底黑了下来,他也挖了四五斤野菜,背后的背箩装得满满的。他非常幸运,直到现在为止,也没有碰到猛兽之类的。看了看天色,他准备挖完最后一株荠菜就回家。“锵”的一声,他挖到了什么东西。在月光的映射下,泛着七彩光晕。“嗯,这是什么,莫非是宝贝?”说着,陈宇激动的不行,连忙快速的将其刨出来。只见那是一颗珠子,呈现深蓝色,材质和水晶类似,约莫乒乓球大小。心中想着:“这个莫非是夜明珠?”立即将其捂严实,而后查看,然而,压根不会发光。他失望的摇了摇头,道:“唉,原来就是一颗普通的玻璃珠而已!”没错,在他看来,这在他前世,就是小孩子喜欢玩的玻璃珠。正当他就要扔掉的时候,他顿时停住,心想:“等等,这里可不是前世啊,搞不好这玩意它挺值钱,我若是找该死的地主忽悠忽悠,卖它个几百两银子……”想到这,他笑了,脑海中幻想着自己将恶毒地主的巨额债务还清,而后离开这鸟不拉屎的黑岩镇,去县城里做点小买卖,不比做佃农强吗?等自己赚到钱了,多娶几个美娇娘,舒舒服服的过日子……“嗷~”正在他想着的时候,身后传来一声狼嚎。这一下,他被拉回了现实,转身一看,此刻居然拥有两条灰狼。陈宇先是愣了一下,心脏砰砰乱跳,而后手中紧握那一把破旧老镰刀,双目警惕的盯着两头灰狼。两只狼也很狡猾,一只狼突然朝着一侧绕开,来到了陈宇的身后。陈宇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,此刻太阳完全落山,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,还好今夜有月光,还能看的见。他立即往一旁退了数步,尽量将两只狼都放在眼前。,!突然,其中一只狼飞扑而来。吓得陈宇将手中的老镰刀挥砍而出,然而,那一只狼仅仅就是试探而已,而另一只狼竟然再一次绕后。陈宇慢慢的,朝着一侧退去,眼神全都注意到两只狼身上。倒霉的是,他脚下绊到一块石头,摔了个跟头。其中一只狼见状,趁机飞扑而去,另一只狼也成功绕到了他身后。陈宇这一摔,注意力全打乱了,扑来的灰狼一口咬在了他的大腿上,并且撕下来一块碎肉,疼的他龇牙咧嘴。同一时间,身后的那只灰狼也径直朝着他的脖颈咬来,打算一击毙命。陈宇也是被逼急了,肾上腺素急剧飙升,手中镰刀疯狂乱砍。还别说,可能运气比较好,正巧将镰刀刀尖挖进了身后那只灰狼的脖颈中,而后猛地一拉,脖颈被割开一半,狼头歪向了一边,没退几步便倒地不起。另一只狼见状,“嗷嗷嗷”的怪叫,还冲着他呲牙怒吼,试图吓唬陈宇。陈宇嗅到了灰狼的血腥味,热血上脑,没有了胆怯,只有勇敢。他双眼通红的盯着另一只灰狼,提着镰刀就冲过去,乱砍一通,口中大吼着:“特么的,来啊,老子特么的砍死你,来啊,谁怕谁啊?”别看他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,可是此刻的模样,将灰狼吓得“嗷嗷嗷”惨叫,居然夹着尾巴逃跑了。陈宇见状,也没有追赶,连忙用镰刀在衣服上割下几条布,将大腿上的伤口胡乱包扎一通。来到死去的那只狼身旁,一手拽着死去那只狼的尾巴,将其抱入背箩中,接着背起背箩,一瘸一拐的朝着山下跑了。每跑个数十步,都要回头看看,方才那只狼有没有追来。因为忙于逃跑,他没注意的是,自己兜里的珠子沾染到了他的血液,化作一道金光没入了他的眉心……:()佃农修仙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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