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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阉人凤明(第3页)

怀王拿了淮阳侯的好处,接下这差事,只好捡着凤明爱听的话回道:“同音不同字罢了,淮安侯的儿子痴痴傻傻十几年才见好,如今请封世子,左右也得入京面圣,您若不喜欢他这名字,待得见随便赐他个字,小世子不得欢喜得什么似的?”

凤明并不应声,看着怀王睁眼说瞎话。

世家公子心高气傲,得他赐名岂能欢喜起来,不找根绳子吊死都不算有气节。

这淮安侯把景恒送到京城,是嫌那傻儿子命长吗?

*

请旨入京时正值三月。谁曾想这奏折一来一回,准许景恒入京的圣旨传到淮安时,江南这边早已入夏,花繁叶茂,遍池的莲花都要开了。

淮安侯府的车队特别长,古代车马本来就慢,景恒不耐烦闷在车厢里晃荡,下车牵了马,抛下车队先行一步,他扬鞭策马,身下的骏马跑起来,虽有些晒,但风迎面而来,驱散燥热,被汗浸透黏在身上的衣服也终于离开皮肤,被风一吹,舒服极了。

景恒驱马疾驰,不到半个时辰便见到前面的镇子,不愧是淮阳侯的爱驹,果然非凡,虽不敌‘日行千里,夜行八百’的汗血宝马,一日跑上四五百里总不费劲。

五日后,霸州。

自打过了秦岭淮河,更彰显出北地与淮南的不同,风里都带着萧肃,不似江南风轻水软。

越临近京城,东厂的势力越发强盛,自入了直隶河北,东厂番子更是随处可见。

此地距京城二百余里,景恒暂且停留,传信金豆,叫他们到霸州与自己汇合。

他在城中寻了最好的客栈,包下间二楼上房,着小二将屋内陈设一应换新,沐浴更衣,靠在簇新的锦绣软塌上养神。

有钱什么买不了,偏他娘不放心,他一人一骑不也好好的到了?

这里的虽不及淮安繁华,却极具北方特色,景恒第一次出门,看什么都新鲜,正此时,忽闻楼外一阵喧哗。

“凭什么赶我们走?菜还没上呢!”

“就是,他们一共就三个人,这里这么多地方,坐哪儿不行啊?”

客栈对面是一家有名酒楼,听这意思,想必是有贵人降临,排场很大,店家专门清场,与别的客人起了争执。

景恒到窗边去看热闹,一推窗,支窗的叉竿滑将倒去,他忙伸手去捞,却没捉到,小小的叉竿掉落。

景恒探头去看,楼下正立着位骑白马的青衫公子。那叉竿不端不正,刚好要落在那公子头上,只见那公子微微偏头,左手一抬,轻描淡写地将那桃木叉竿捉在耳侧。

青杉公子抬头一望,正和景恒目光对到一处。

楼上楼下,两人同时暗叹:好俊俏的公子。

景恒自不必说,身着浅白锦衣,剑眉星眸,凭栏含笑,十几岁的年纪,正是一派少年风流。

楼下那公子,更是眉目如画,神色淡漠,长发半散披在肩头宛如泼墨,肤色极白,在艳阳下犹胜月华映雪,折出细细的光。

真真像是用冰雪捏成的。

这样的场景下,景恒不知为何,心脏都漏跳了一瞬,心中只有一个念头。

好熟悉的场景,好熟悉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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