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兔了然:“那是别的母马给师父生的吗?”
林逸随便嗯一声,总不能让徒弟觉得他都十几岁了,还没有跟母马生过崽崽吧?
赤兔一定会笑话他。
但赤兔并不在乎以前师父跟谁好过,和谁生过崽崽,他只在乎师父以后会不会和他一直在一起。
师父的小马驹太可爱了,长得好漂亮,看得出来师父对小马驹很上心,小家伙长腿长脚的,新新的毛发顺滑漂亮,在太阳下会闪金光。
连林逸有时候都觉得,小马驹的颜色和他第一次见赤兔时很像,那种在阳光下被照耀散发金棕光芒的颜色,仿佛镀上了一层鎏金。
可是他又无比清楚,他和赤兔什么都没发生过,这崽崽绝不可能是赤兔的。
他想:【可能棕色小马驹小时候都是这样的,白雪生的小白马也一样,也是长腿长脚,不过那腿脚比我崽的要稍微粗一点,我崽的腿脚真的很纤细,虽然纤细,但有力量,跑的可快了。】
他要想确定崽崽的父亲是谁,只能等崽崽大一点了,腿脚开始发育,才能确定。
现在太小了,确认不了。
可是一回头,见赤兔和小崽崽正在嘴对嘴确认着什么,林逸又有瞬间恍惚,他俩长得真的很像啊。
小马驹闻着赤兔,小嘴一直在赤兔嘴边嗅着,时不时咬一下,他好像很喜欢赤兔。
林逸看着这一幕,忘记了身处哪里。
他想:【好惬意的画面,这样一看,赤兔和崽崽都好漂亮啊,如果这一刻能定格,绝对是最好的一幕了。】
如果没有战乱,没有身负重任,这样的安宁和幸福,是林逸觉得可短暂停留的。
可是他又比谁都清楚,每个世界都只是昙花一现,对于他而言,他只是个误入三千世界的任务者,从不会为谁停留。
不会为亚尔维斯停留,更不会为赤兔马烈焰停留。
霍起给两个小马驹分别取了名字,林逸的小马驹取名“骄阳”,白雪的小马驹取名“夜昙”。
不出意外,这两小马驹以后都将成为战马中的佼佼者。
但对于林逸而言,他更希望他们这一辈把所有的仗都打完,让孩子们安稳度过一生。
如果他的孩子出生即战马,那还不如不出生。
连赤兔都感慨:“一出生就成了战马,骄阳,真不知道该为你感到开心,还是悲哀。”
林逸让他想点好的:“徒弟,你就不能想着我们这一辈把仗打完吗?”
赤兔应着:“好,我帮你把仗打完,以后不用师父的崽崽上战场。”
林逸点头:“这才对。”
可是在他眼中,赤兔也还是个孩子啊。
大概是相处时间太长,他连赤兔什么时候变声以及成年的都不知道,只知道一转眼,那个排斥所有人和马的赤兔,已经成为了军营独当一面的最高级别战马。
林逸心中诸多感慨。
北利这次被霍起重创,铁骑直接被撕裂,损伤大半,再也不敢贸然进攻。
大家也再次见识到了霍起的勇猛,周乾终于不敢再明着有什么小动作了,可霍起要谋逆的流言还在继续。
有信的,也有不信的。
不管其他城池的百姓信不信,反正水秀城的百姓是不信的。
借着北利被重创的时机,水秀城大力发展经济,和其他城池开始通商。
霍起开始四处招贤纳才。
很多人慕名而来,被范瑾养为食客。
平时没事的时候,范瑾就去和这些人谈诗论词,分析当下局势,有能力的人范瑾会直接举荐给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