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白:“无异议,不申请回避。”
莫晓:“无异议,不申请回避。”
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资料:“无异议,不申请回避。”
白安微微点头,在听到各方的回答以后,低头看了一眼资料。
这个案子,他已经了解过了各方提交的证据。
检方和诉讼方双方提交的证据,都有着明确法律的依据!
是否判定张来冬有罪,还是需要双方在庭审上的辩诉。
至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行政控告。
这个……再看……
白安理清楚这个思路以后,咚咚咚,再次敲响了法槌。
“对于本院审理此案,各方均无异议,现确定案由。”
“本案案由:诉讼方上诉申请驳回一审判决,为张来冬做无罪辩护,同时,对于水管站对张来冬的行政处罚提起抗诉,案由是否属实?”
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:“审判长,案由属实。”
话音落下。
咚咚咚!
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白安敲响了法槌:“确认案由属实。”
“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,诉讼证据或事实以及法律依据。”
“好的审判长!”
苏白深吸了一口气,这一次诉讼的关键来了!
从诉讼材料中,取出来早就已经拟好的诉讼请求,苏白缓缓开口陈述:
“审判长,我方诉讼申请如下:”
“一: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,第二百九十三条,寻衅滋事罪。”
“有以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。”
“(一):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。”
“(二):追逐,拦截,辱骂,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。”
“(三):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,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。”
“(四),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”
“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,为(三):强拿硬要他人财物,且多次,对此,我方提出质疑。”
“即,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无罪。”
“二: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,我方认为,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,即,申请撤销行政处罚,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