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给吾杀。”
凶残的暴喝,瞬间响彻神明古迹。
没了天劫,仇家们已从四面八方杀来。
赵云不废话,穿上了金轮护天甲,不穿不行啊!一场天劫,他战的只剩半条命,这般被群殴,可不得换身衣服吗?
如他,习惯光膀子的狂英杰,也披了厚厚的铠甲。
连他二人都如此,更莫说凌绝了,他虽无护天铠甲,却有一件仙袍,得自一处遗迹,护肉身也护元神,防御力不比铠甲弱。
“霸体,开。”
“永恒金身,开。”
伴着两道轰鸣,混乱的天地,多了两个大家伙。
赵云和狂英杰一左一右,一个挥舞大刀,一个手提仙剑,在人堆儿里胡劈乱砍。
凌绝较含蓄,手持一张大弓,立在霸体金身上,一次次弯弓搭箭,且是一搭一个准儿。
轰!砰!
经天劫嚯嚯后的天地,又一次掀起战乱。
仇家如潮如海,各个狰狞如恶鬼,一副不把这仨撂倒,就不算完的架势。
许是人太多,血色的天地,又被闹的电闪雷鸣。
自远去看,就是个大型群架现场,染血的火光,一朵接一朵的绽放,碰撞的光晕,也是一道接一道的朝四方横铺。
看客们未走,又登上了一座座山头。
相比方才的天劫,群架的剧目,也是很精彩的。
“那厮仙力无限吗?”
太多人啧舌,难掩的是震惊。
至于他们口中的那厮,自是指赵云。
渡了一场毁灭的天劫,竟还那般抗揍,不止抗揍,还特么贼能打,强大的永恒金身,与一路横扫无异,往日在外界名镇一方的强者,愣被打的满天飞。
“第七百一十六。”
“第七百一十七。”
史官们都很忙碌,人手一个小本本,有记录赵云的,有记录狂英杰,也有记录凌绝的,每有一人被打灭,小本本上都会有一笔。
不过论战绩,还得是姓赵的那位。
先前的那一场雷劫,他就捎走了几百仙王,其中有不少,都是巅峰境。
综上,还是天劫好使。
若是永恒体的劫,更好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