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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少女的遗书(第3页)

受害的女高中生当初并不想公开,要求老爸付十万圆和解。老爸不肯付这笔钱,结果对方就报警了。

报纸上登出了老爸的名字。当少年犯罪时,为了保护少年的将来,都不会公布姓名;当父母犯罪时,即使家中有未成年子女,仍然会公布姓名。

犯人的儿女是无辜的,难道没有法律保护吗?

虽然老爸的名字在这个地区并不算罕见,但不到三天,学校的同学都知道报纸上的罪犯是我的老爸——就在同时,大家开始排挤我。

首先,大家无视我,接着就是阴险的欺凌。

我的课桌和置物柜里被人塞了好几件内衣裤。和同学擦身而过时,她们会小声地骂我「变态」。当我因为屈辱皱起眉头时,等着看好戏的同学顿时哄堂大笑。

y和a虽然称不上是我的朋友,但我刚转来这所学校时和我走得很近。她们也不再理我。

她们没有直接捉弄我,但总是和我保持距离。当我主动靠近时,她们就假装有事,故意走开了。不过,我不会责怪她们。

——因为,我以前也这么对待星罗。

她和比她年长的作家交往,有一天,突然被人在学校的社群网站上攻击。之后,大家就开始排挤、欺侮她。

至于欺侮的手法,几乎每所学校都一样。

如果当初我护着星罗,陪她一起被人说坏话、被人欺侮,我相信她可以熬过那段时间。但欺侮的标的通常都锁定一个人。

我很担心一旦我袒护星罗,大家就会把矛头指向我。即使我袒护了星罗,我不觉得星罗也会袒护我。

因为,比起自己,她更担心她的男朋友。

当时,她的男朋友好像面临了很大的困境。

反正不干我的事,我怎么可能信赖见色忘友的人。

所以当她发简讯给我时,我也都视而不见。她传了九十九通简讯给我,但我都置之不理。

星罗的第一百通简讯没有寄出,留在手机里。也许她想赌一次,但我背叛了她。

我杀了星罗。

我杀了唯一的好朋友,而我连传简讯的对象也没有。

今天,我的课桌里放了用过的卫生棉——我已经受够了,已经无法继续忍受屈辱。

即使我忍耐、我转学、我退学,即使我踏上了工作岗位,有了喜欢的人,我一辈子都无法摆脱「变态的女儿」这个头衔。

我想要重新设定人生。

我以为星罗的死让我接触了「死亡」,了悟了死亡,现在才发现,那只是自恋狂的鬼话。

但是,现在我终于体会了。

死亡就是——不,不写也罢。因为这是将死的人唯一的特权。

再见。

泷泽紫织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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