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布莱恩?”
神探阿蒙依依不舍的放下便携式消毒液,加入了聊天:“我知道他,上次你带他来旧金山的。”
“你带他回旧金山?”
兰迪一听,立刻有些吃味:“那不就是另外一个我嘛。”
“……”
秃顶胡子队长嘴角扯了扯:“布莱恩不是你!”
“他比我做的更好?”
兰迪不服气。
“……没有!你比他做的更好!”
秃顶胡子队长原本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这么回答,但这次却非常肯定的摇头。
从前在旧金山,他是探长,兰迪是中尉副官,两人是警局搭档。
而神探阿蒙是拿钱办事的顾问,莎伦娜和娜塔莉是神探阿蒙自己花钱先后请的助理。
他们四个一向合力办案。
他负责武力,神探阿蒙负责灵光一闪,娜塔莉负责照顾神探阿蒙,各有各的职责。
而兰迪,虽然是中尉副官搭档,理论上在他不在时,指挥警方的行动,但兰迪却从来干不好任何事情,只是负责搞笑的。
刚开始那些让人无语的事情就不说了,就说合作那么多年,连和神探阿蒙都合作了八年后,总该有些长进才是,可是在最关键的案子上,他们必须开车赶去救神探阿蒙。
这种危急时刻,自然是要亮起警灯开启警铃,一路狂飙才是。
可是兰迪开车,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他,爬到后座找了又找,都没有找到本该放在那里备用的警灯警铃,反而找到了兰迪借他不还的杠铃。
已经很多年没还了。
就这,兰迪还不愿意承认是自己久借不还,直到他指出杠铃上有他的名字,兰迪才不得不承认。
之后更是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,之所以车上的警灯警铃找不到,原因竟然是被他给卖了……
在干了这么多年警察,并且还是半个领导的中尉副官,吃饭的家伙都能被他卖了!
可想而知,兰迪这个搭档当得怎么样。
当初兰迪有一段时间辞职不干,就是因为他觉得没人尊重他,都把他当傻子。
可兰迪却完全不想想他整天干的那些奇葩搞笑事,其他同事和下属能尊敬他都怪了。
当兰迪写了辞职信交给他,他还以为兰迪彻底打算不干警察这一行了,他虽然有些可惜,但却觉得也没什么不好。
可没有想到兰迪却在新泽西那边找了一个警局局长的位置。
虽然那是一个小城市的警局局长,完全不能和他这种旧金山探长相比。
但那也是警局局长啊。
兰迪当警局局长?
他嘴上道贺,并且肯定兰迪已经准备好了,心中却对东海岸那边的警局力量嗤之以鼻,果然是哥谭边上,什么人都能当警局局长。
而布莱恩呢?
在他来洛杉矶重案组后,他就带着这个年轻人,能力强、性格好、会来事,带着他办案,轻松惬意,不会出现什么幺蛾子。
他看好布莱恩,所以回旧金山,都带着布莱恩一起见见神探阿蒙,让布莱恩见识见识神探的办案方式,悉心培养。
按理说,这样的布莱恩,是兰迪完全无法相比的。
在这之前,要是遇到兰迪问这个问题,就算兰迪不高兴,他也会很肯定的说布莱恩比你兰迪强。
但现在,他却心口一致的肯定:“兰迪你比布莱恩做的更好!”
这是何等荒谬却又无奈的结果。
无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