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姆作为教堂的看门人,自然也可以吃这些剩饭。
在乌姆的旁边有一只眼巴巴看着的大狗。
大狗全身漆黑油亮,看不到半点杂色,身体强壮健康,又安静又神骏。
这只乌姆的妈妈艾玛从道格的后代里挑选出来的小狗,现在养成了大狗。
乌姆正在吃着饭,蒂姆跑了过来。
“乌姆,我和妈妈回去了。”
“好!”乌姆放下碗看着妹妹,嘴里都是油水。
“我走了。”蒂姆很快和两个小伙伴一起走了。
乌姆很快继续扒了碗里的食物,吃饱之后才把碗里的剩饭倒在了大狗脚边的木盆里。
大狗很快低头吃饭,作为教堂的看门狗,这只名为疾风的看门狗表现得一直都非常好,白天不喜欢乱叫,但是晚上遇到有人靠近的时候就会迅速喊叫起来。
乌姆的年纪还是很小,长得也不强壮,艾玛希望乌姆当一辈子看门人。
看门人的工作又轻松又安逸,不需要去地里干活,也不需要去战场上搏杀。
虽然有些怯懦和逃避,但是乌姆是在为主人效力,为教会服务,所以不用去上战场也是神允许的事情。
教会里管吃管住,仁慈的主人还会赏赐一些衣服和日常用品,这样已经非常好了。
艾玛也觉得乌姆有些没用,所以以后娶一个女人就行了,不然他可养不好太多女人。
在家里人走后,乌姆很快带着吃饱了的疾风去门口休息。
看门人现在有三个,一个是乌姆,另外两个是上次远征遇难者的家属。
<div
class="tentadv">
因为现在不是自己值班的时间,乌姆就带着疾风到了巨像附近的台阶那里坐下,安静地晒着太阳。
刚休息十多分钟,就听到疾风叫了起来。
乌姆迅速起身拉住疾风,顺着疾风的方向看去就发现了一个外乡人和一条长毛狗。
长腿霍尔带着自己的狗走过来。
“你好,小家伙,这是你的狗吗?它看起来很不错。”
霍尔走过来和乌姆打招呼,又看着乌姆的狗。
乌姆还记得这个外乡人,站起来说道:“我记得你!”
“伱是去年卖羊肉的那个外乡人!”乌姆指出了霍尔的身份。
霍尔不记得乌姆了,只记得当时鸦羽先知和另外一个小姑娘。
“我是霍尔,这是我的朋友斯塔丽安,也可以叫它塔莲。”
塔莲安静的坐在地上看着这边。
乌姆看到这只狗就很喜欢,“你们好,我是乌姆,这是我的狗,疾风!”
霍尔赞叹道:“疾风?是一个好名字,它跑得很快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