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按之前的计划,蹲在床边,小心翼翼地取下琴酒手腕上的劳力士。表盘上的大颗钻石在灯光的折射下异常耀眼。
等脱下表,高明看见琴酒腕上的伤,藏在加宽的表带之下,一圈很清晰的咬痕。
根据形状判断,应该是人咬的。
高明愣了几秒,下意识把眼前的咬痕和自己已逝的学弟联系在一起,然后又想到咬痕发生的场所。
是在床上吗?什么情况下呢?
因为做得太激烈,所以情不自禁咬了?
诸如此类乱七八糟的想法在高明的脑海盘旋,他意识到是那杯陪着琴酒喝的酒,让他变得和平时不同。
高明赶忙狠狠掐了把大腿,用尖锐的痛感迫使自己冷静。
他又深深看了眼熟睡的琴酒,转身出去,锁门。
几乎是门关上的瞬间,琴酒面无表情睁开眼,狭长的眼眸中完全没有睡意。
其实,早在高明从沙发把他抱上床时,琴酒就已经醒了,甚至那杯香槟也是他故意喝的。
不奇怪吗?被摔在地上的男人转眼又来跟他示好。
在琴酒看来,越是克制的男人背地里花花肠子越多。
琴酒喜欢探索人性灰暗的部分,所以决定将计就计。
他抬高手腕,对着灯光端详皮肤上的咬痕,眼角余光瞥见摆在旁边床头柜上的照片。琴酒转过头,照片上是一个四口之家,稍微有些年纪的恩爱父母和两个男孩。
稍大的那个看起来在念中学,穿一身沉闷的黑色校服,不苟言笑。一看就是小时候的诸伏高明,果然性格这东西很早就注定了。
另一个男孩要比他小5-6岁,大大的眼睛像没浸过染缸的白纸,透露出让琴酒鄙夷的清澈和愚蠢。
伏特加给的资料里提到过诸伏高明有弟弟吗?
琴酒皱皱眉,当机立断掏手机检查。
高明谨慎又快速地拆着手表,表带已经卸下,检查过一遍,镶嵌着钻石的表盘也处理到一半。
他过于全神贯注,没能发现房间里稍纵即逝的响动。
琴酒悄无声息地站在高明身后,低头看对方的后颈微弓,戴白手套的手指像蝴蝶翩飞般灵活。
呵,以为缴了他的枪,锁了门就万无一失了吗?
『天真。』
琴酒嘲讽地勾勾唇,袖口闪过一道刺眼的银光。他把缠在手腕上的铁丝下放一截,语气阴沉地开口:“你在干什么?”
“!”
高明听到问题,手上动作一顿,还来不及转头回答,突然一股杀气逼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