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玲听了就说一起去,顾月默默地喊上了唐婉他们,几个小的凑在一起,陆茵茵他们跟在后面。
“这些知青来这边之后,感觉状态都好多了,上次唐璟去公社开拖拉机,还被公社领导给叫住问了几句话呢。”
之前唐婉他们那个大队的知青,在公社里住了一段时间,公社领导对他们都有些脸熟了。
看到唐璟来开拖拉机,就仔细问了几句。
问完之后,自然是对大队长很满意,不管怎么说,人家这既没有一味地补偿知青,也没有一味的偏袒当地人,都是凭本事来找工作。
还在开会的时候,把大队长好好夸了几句。
陆茵茵听完之后,笑着道,“也是因为这些知青从小接触的教育不一样,你自己想想是不是我说的这个道理?”
王玲仔细想想,还真的是。
县城的孩子都和他们大队的孩子不一样,那更别说首都来的人了。
见识也是一种知识,甚至更会影响一个人的外在感觉。
“所以说啊,不管怎么样,还是要送孩子去读书。我小叔子我是不用操心的,人家本来就对自己学习很上心,我儿子之前我还担心呢,结果现在一说上学,人家比我还高兴。”
王玲说起来也很是高兴,现在孩子回来,还能背一背古诗,给自己说认了几个字,还能教妹妹了……
说起来,这都能算是陆茵茵的功劳。
但陆茵茵也不居功,“别再说我了,大队长昨天去找他们了吗?”
王玲前后看了看,“找了找了,也问了,人家都说没有呢?”
陆茵茵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容,没有就好啊,有信就行!
“也是……毕竟最近的名声也不太好,哪有人愿意把闺女嫁给他呀,人家都说会吸血闺女,从来没见过吸血岳父一家的。”
王玲被这个话给逗笑了,“沈老五吧……感觉是从念高中开始,就开始有些自命不凡了,一心想到城里去。但是吧……有志气是好事儿,太有志气了,也不算是好事了。”
陆茵茵对这个话很是赞同,人啊,还是要有自知之明比较好……
一行人到公社的时候,王玲就小声道,“我这次来要多买一些菜种,之前家里布局有些乱,现在看是我没规划好,之前的种子种类太少了,多注意些,一年到头也能多换换口味。”
还是看沈旭他们家,对吃的比较讲究,这段时间,王玲也开始注意这些。
还真别说,吃的好了,一家人首先气色就不一样。
往年冬天的时候,大队长他们身上总有那些劳伤,都是年轻的时候,做得太苦留下的隐患,每年冬天都要发作,今年可能也是吃的比较好,营养充足,都没怎么觉得不舒服。
他们家放在之前,在大队里也算是舍得吃的人了,但是和沈旭他们家比起来,那都不算什么。
沈旭和陆茵茵一直信奉要吃好,身体才能好,不管什么时候,家里的饭桌上都是荤素搭配,王玲只说自己看见的,两菜一汤那都是常见的事儿。
陆茵茵也没觉得任何不对,“我这人吧,不会亏了自己的嘴,身体要是不好了,你在嘴上省下的钱,将来都要拿去给医院,这才划不来呢!”
喜欢贵女穿知青,我和退伍军官结婚了()贵女穿知青,我和退伍军官结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