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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晚,独虎信听了清秋唱了一首曲子,果然就走了,而后,好些天没再来。
接着,中都城开始整天乱哄哄的,到处都在征兵。
清秋猜测,独虎信这次恐怕是要真的出征了。
她不知道自己该为他做点什么。古来征战几人回,独虎家已经死了三个兄弟,可想而知,独虎信内心承受着多大的煎熬。
但不管怎么乱,多少男丁被派往战场,这中都城里的柳巷一条街,仍旧每天热闹非凡。
外面是锣鼓喧天的征兵启示,里面是温柔乡里的欢歌笑语。
有人上战场,就有人纸醉金迷。
有人死亡,就有人新生。
白号之姓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要吃喝玩乐,黑号之姓则同样注定了要匹马边疆。
清秋不明白,人从一出生,就开始拥有了四肢七窍,拥有了容颜声音,这是草木禽兽需要几十年几百年才能修来的造化,可他们却不知足,还要争,还要斗。
清秋问听曲的客人,北方到底有多少敌人?征了这么多人难道还不够吗?
喝酒的白号公子哥轻描淡写道:“谁告诉你这些兵都是去和蒙人打的?他们是要南下打宋的。”
“可是,侵扰大金国的不是汪谷部落的蒙人吗?”
“是蒙人啊,可他们不是不好打吗?那我们就只能打大宋啊。蒙人抢走我们的,我们就从宋那边抢过来。”
清秋差点将“无耻”两个词直接吐出来。
世间先有混蛋,然后就有了混蛋逻辑。
腊月二十三,是皇帝点兵的日子,那天晚上,独虎信终于又来到了青丝馆。
但他已经将满头的长发剃去,最喜欢穿的长袍也脱掉了,取而代之的是银甲钢盔。
身材高大的独虎信,换上了这一身,一进入青丝馆就引的一众人的尖叫。
就连清秋看见他的一刹那,心中也不禁有些悸动。
她恍惚知道自己为什么明明对独虎信不厌恶,却为什么也喜欢不起来了,因为他的身上,缺少了一点该有的气概。虽然只是换了一身着装,但这身铠甲,多少让他显得更加英武。就连他身上的那股子忧郁气质,此刻也因为这身衣服变成了杀气。
“我这次真的要走了!”独虎信苦涩地笑了笑道:“朝廷看在我父辈兄长功绩的份上,直接赏了我一个前军将军的位子,这是炮灰官,虽然没有品衔,带也算是一方将官了。怎么样?看着像是送死的样子吗?”
清秋正色道:“你会回来的……”
“也对,一定会回来的,但那时候就未必是我喽,也许是我的魂,他会来看你!”独虎信笑笑道:“没想到,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都是在认识你之后。”
清秋看着独虎信炙热的眼神,垂下头岔开话题道:“你要去哪边?打宋,还是打蒙?”
“当然是打汪谷人!”独虎信道:“既然上战场,必是为了保家卫国,去打大宋,那是侵略,我绝对不会去的。花娘,我……我有个不情之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