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被威尔逊绑走,关在酒店幽暗的地下室里。
威尔逊先生满面春风,此时此刻他能感受到大卫·维克托的美学。
面对鲜活的素材时,他定要好好品尝这种主宰别人生命,凌驾弱者人生,肆意夺取元质的感觉。
只是轻轻一带,威尔逊的钢笔如锋利的刀子,划开门童的腿动脉。
他蹲伏在门童腿边,猩红的长舌舔舐着大腿上的血——
“——我要问你一些事,你必须如实回答,否则你会死。”
面对如此直接了当的死亡威胁,门童一个劲的猛点头,大腿大血管上的伤口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,但是他能实实在在的感觉到,生命力源源不断的从身体中流失。
威尔逊冷着脸:“你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,小子。二十分钟之后你就会失血过多而死,能拯救你的——只有你自己。”
门童惊讶又抓狂,从口腔麻布里发出呜呜嘤嘤的声音。
威尔逊吐出舌头,发出古怪的颤音。
“我能从血液里感受到你的情绪,你很委屈?很疑惑?很愤怒?但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,在我眼中,你就像是一块餐桌上任人攫取的肉,我杀你,是天经地义——除非你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价值,我才会留你一命,现在你要好好想想了,小子,你得努力思考,别再用那副嚣张忿恨的表情对着我!”
门童立刻做好了表情管理,强烈的求生欲让他不得不委曲求全。
威尔逊抽出门童嘴里的抹布,阴仄仄的问。
“你认识温斯顿·斯宾塞,对吗?”
“是的!是的我认识!”
“他是个怎样的人?”
“喜欢吹牛!他总是说自己认识很多大人物!”
“他认识哪些人?”
“英国皇家空降师的总司令,参谋和参谋夫人。。。”
“还有呢?”
“查尔斯王子和他喝过茶。”
“呵。。。真离谱。。。还有呢?”
“两任财政大臣都与他斗剑比武,最终输给他。”
“嗯。。。除了这些人,他还认识谁?难道没有什么肮脏的?下贱的?譬如杀人犯绑架犯恐怖分子之类的?”
门童想了想。。。
“没有。。。他从不把这些人当做谈资,我也很好奇。”
威尔逊皱着眉,继续问:“那他喜欢在什么地方活动?”
“除了公园以外,他喜欢看军舰,去伦敦塔博物馆,沿着泰晤士河散步,骑自行车绕着格林威治一大圈,每天都在锻炼身体。”
“无聊。。。”威尔逊撇撇嘴,像是听见了非常无趣的故事:“是没有价值的素材。。。”
门童的眼神越来越惊恐,他努力搜索记忆,要找出点有用的东西。
“不不不!不不不不!大人!让我想想!让我仔细想想!”
威尔逊横眉冷眼,拿出咖啡杯继续接血畅饮,“你最好想快点,我没什么耐心,现在这个时代,很多读者只会看一本书的前三段,他们与嫖客一样,看见不顺眼的姑娘就立刻离开——像是高高在上的神灵,好比手中握着作者的命根子,握着生杀大权。像你这种垃圾素材,我都不稀得看第二眼。”
“您要杀死我?只因为我的人生对您来说一文不值?是没有任何新意的故事吗?”门童感觉匪夷所思。
威尔逊满脸嫌弃:“摆正你的位置呀!若不是你与温斯顿·斯宾塞有关——像你这种臭血,我都不愿意喝第二口,这血里满是风霜雨水的味道,又苦又寒!要我反复去品尝如此悲苦的信息素,简直是一种精神折磨!你还敢对我大呼小叫?我碾死你就和碾死一条虫子一样!明白吗?你!就是虫子!”
门童剧烈的呼吸着,他的嘴角抽动,连眼泪都流不出来。
威尔逊站起身,任由猎物的血液渗进地下室的砖石中。
“你想到了吗?哪怕是编!都要给我编出一个精彩的故事来!斯宾塞·温斯顿到底是个什么人——难道他真的黄赌毒三样都不沾?他与任何犯罪黑帮沾不上半点干系?你搞得我好乱啊!这下我要怎么把他写进别的血族派系里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