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曼小子呼吸也变得急促:“对。。。像这种马赛,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办过了。”
亨得乐:“多亏红皇后的教父教母死的早,不然咱们这辈子都没机会进入贵族们的社交圈。”
黎曼:“可是哥哥,别说头等马,咱们真的能成为上等马吗?”
亨得乐:“你害怕了?”
黎曼:“不,我不害怕。。。我只是不希望我们中间有个人变成死马。”
亨得乐:“我准备了秘密武器。”
黎曼:“是什么?”
隔着二十来米的距离,从西侧街道的长桌卡座下,从鲜红的桌布中钻出来一头身形壮硕的杜宾犬,它的狗绳就挂在亨得乐医生的手腕上。
“哼。。。”亨得乐哥哥洋洋得意,“领事只说不许带火器,但是没说不许带宠物或者猎犬,有了它,至少没人敢来主动找我的麻烦,它就是我的护命符。”
黎曼嫉妒到变形:“哥哥!你好卑鄙!你一个医生,为人拔牙治病——下班之后难道都在训练猎犬?对这种猛兽下杀戮命令?”
亨得乐横眉冷眼,撕破脸皮:“愚蠢的弟弟!我把所有家产都拱手相让,让你去玩音乐,追理想——你承了这份情,如今就要知恩图报,不论如何,我要求你在血手兄弟会的阵营中为我做事,把你身边几个乐团的人头,都送到我的棒球棍下。”
“不可能!”黎曼骂骂咧咧的:“你他妈的。。。你他妈的!居然要我出卖我的灵魂吗?音乐就是我的生命!我怎么会随随便便出卖这些伙伴呢?!哥哥!不要再来伤害我的心了!”
“那你要怎么办呢?我能请到全英国最厉害的律师,对你追诉老爸老妈财产的分配权。”亨得乐眯着眼,挠着杜宾犬肥大的下巴,与二十多米之外的胞胎兄弟谈条件:“我一句话,就能让你变成穷光蛋,这是你欠我的。”
“你。。。你!”黎曼冷汗直流,眼中有了杀意:“你!”
亨得乐语气冰冷:“难道你想杀死我?杀死我这个哥哥?像我们把父母送进墓地那样?合理合法的杀掉我吗?你从十三岁开始就对着体育老师的紧身运动裤流口水,是个肮脏下流的贱种——你对我苦苦哀求,要我帮你假造成绩单,躲过父亲的棍棒,避开母亲的责骂,最后又因为没钱,与我合谋杀死他们。”
黎曼:“闭嘴。。。”
亨得乐:“我可是什么都帮你做完了,弟弟,当哥哥的就这一个请求。”
黎曼咬牙切齿:“你这个婊子养的,说的那么好听,你和我一样,是坏到流脓的家伙——我有那么一瞬间还真的认为,你是为了我好,你把我当成另一个自己了。可是今时今日,我终于明白。。。”
就在此时,就在此刻。
黎曼小子的桌对面,坐着个高大威猛的年轻人。
阿星刚刚与领事要了一杯威士忌,是便宜又好喝的铁骑士。
黄澄澄的酒液配上两块冰,只要十镑不到的价格,就能买到七百毫升一大瓶。
领事临走前还与步流星说。
“你确定,你是成年了?”
阿星拿走酒瓶,笑嘻嘻的回答:“我刚成年!您就放一百个心吧!”
领事认不出这个生面孔,只知道血手兄弟会的小帮工们是逐轮逐次换来换去,这些朋克叛逆人的犯罪事业通常都坚持不了多久,偶然有做大做强灵活能干的机灵鬼,通常都是捞到一笔之后立刻跑到意大利去养老了。
像步流星这种年轻人,领事是见得多了,也没多在意。
只是那身黑大衣带连帽,手中只提着一柄银闪闪的手杖。
这身扮相让领事差些错以为流星坐错了桌,或许这位小绅士应该去红皇后教区报道——
——他应该在楼里,他不该在楼底。
等流星提着酒瓶随便找了个位置,自来熟的坐到黎曼小子身边。
他听着两兄弟的对话,越听越生气,眼看着连帽里的玫瑰红石都要开始冒出火星子来。
“你哥哥就这么对你?”
黎曼捂着话筒,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。
要是让朋克乐团的伙伴们知道,他有这么个在红皇后教区讨生活的哥哥,这些叛逆小子绝对不会再和他一起玩音乐了。
毕竟朋克人最讨厌的就是循规蹈矩的古板哥特人。
或者说,这些乐手很喜欢血族,却很讨厌贵族——
——特别是还没成为血族,就要穿长衣提手杖,在红皇后区搞复古风尚,说话抑扬顿挫文绉绉的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