迟星牧欲哭无泪。
诚然,他喜欢尾巴,诚然,他喜欢耳朵。
但他从来没想过,耳朵和尾巴长在雪豹身上,和埃尔维斯身上的用处会有这么大区别。
甚至更可气的是,这项能力还是他自己帮着开发出来的!
埃尔维斯以前可没有和雪豹融合的本事。
迟星牧欲哭无泪。
恨恨锤了下埃尔维斯。
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感觉,从尾巴向指尖蔓延。
先是细微沉闷的痛,然后是无法压抑的痒……迟星牧觉得,就算电视里被抓进牢里的俘虏,也没受过这样的酷刑。
和毛绒绒的尾巴在软肉里摩擦的感觉相比,羽毛挠脚心都是再逊不过的手段。
埃尔维斯一直观察着迟星牧的表情。
感觉头顶耳朵传来的力道减轻。
一声接一声的怒斥也换做故意压抑的闷哼,埃尔维斯知道,到了采摘果实的时候。
尾巴从水面探出来时,尖端有些湿润,在暖黄色的灯光下一晃,涂着亮晶晶的颜色。
迟星牧脸色爆红,劈头盖脸丢过去一张毛巾:“快点擦干净!”
沾了水的尾巴更像鸡毛掸子,故意在迟星牧面前晃了几圈,埃尔维斯长臂一伸,把迟星牧抱起来,迟星牧猝不及防下忽然腾空,身体下意识做出反应,等真正圈住埃尔维斯以后,迟星牧才明白,雪豹为什么没事总要自己骑在它身上。
大开的蚌壳让豹尾有了可乘之机。
重新钻进迟星牧怀里。
一米多长的豹尾,除去尖端还有剩余,迟星牧攥着尾巴往前拽,却扯得自己更难受。
埃尔维斯笑他:“看不出来小牧你这么急,是为夫有些偷懒了。”
迟星牧恨不得咬死这不要脸的豹子。
但又打不赢。
迟星牧重新躺回睡了几天的被窝,枕头绵软舒适。
在迟星牧过去几天少见没有沉睡的日子,埃尔维斯一直在帮他晒被子。
窗帘确实没有拉好,阳光钻进来。
晃在迟星牧身上,如瑞雪映红梅。
和迟星牧相比,埃尔维斯是个极有情调的人,这体现在他会在阳光很好的下午,准备自己和迟星牧喜欢的下午茶,除了配茶的点心有讲究外,他还会精心选择桌布和茶壶的颜色。
龟毛、细致、穷讲究。
——这是猫科动物身为贵族特有的习惯。
在小声问过迟星牧同意后,埃尔维斯取出自己早就收藏的锦带。
他一直觉得,红色很衬迟星牧。
当第一条锦带缠过腰间,顺着腰窝向下,迟星牧忽然反应过来,脸一下子像充了血似的红,“等、等一下、埃尔维斯你要做什么!”
埃尔维斯理所当然:“穿衣服啊。”
“难道你洗完澡不穿衣服?”
“但——”
迟星牧的眼睛睁大,小尾巴被人抓住,他不敢反抗,更不好意思指责埃尔维斯给他穿错了衣服。
哪有人洗完澡出来会穿这种东西!
迟星牧觉得自己沉睡这三年,埃尔维斯一定跟人学坏了。
“这是你亲口答应的。”
埃尔维斯表情无辜,摊手给迟星牧看他手上剩的锦缎,轻轻一扯,就让迟星牧软了手臂,攥紧一旁毛茸茸的豹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