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分什么,急什么,过两天等虎娃回来了再分。”
“反正他们都回不来了。”
年轻人嘀咕一句,族长也没说什么,大家都回了镇子。
老人家和孩子留在镇子里,其他青壮干活的干活,各自忙去了。
萧云跟着虎娃,一头钻进山里,四周是看不到边际的山路,悬崖绝壁、深涧峡谷。
赫连勃生活在平原地区,进了山里就像鬼打墙,转来转去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,就是跟着其他人往前走。
“是不是感觉晕头转向的?把你丢在这里,可以活活饿死你。”
李忠得意地打趣,赫连勃不服:“老子知道在哪里,走过的路都记得。”
“记得个屁,山里的路有树木遮挡,人进去了就是瞎子,全凭一个感觉。”
茂密的树林是天然的屏障,人进入后,被树木遮挡视线,能看到的距离最多十几米,根本无从分辨方向。
这个时候,唯一能让人不迷路的就是感觉。
而这种感觉是后天磨炼出来的,李忠以前是猎户,他有;赫连勃没在山里待过,根本不懂。
“不就打过几年猎,当过几年猎户,神气什么呀。”
虎娃听说,回头看向李忠,问道:“你是猎户?”
李忠还没有说话,萧云先说了。
“什么猎户,就是在后山打过几只兔子而已。”
李忠听了,连忙想解释,欧阳小欢暗地里扯了扯李忠的衣角,李忠不笨,马上说道:“我还打过狐狸。”
赫连勃哄笑道:“狐狸皮比兔子肉值钱。”
阿朱和蛛赢不说话,他们两个也算生活在大山里的,对这山路不陌生。
听这么说,虎娃只当李忠是普通百姓,偶尔打猎而已。
进了山,晚上天黑早,等到日头被山遮住,虎娃就找了山洞落脚。
李忠在洞口生火,山里点火不仅可以取暖照明,还可以驱散野兽。
萧云带了干粮,烧开了水,大家围着火堆吃干粮。
虎娃听着外面咕咕的叫声,说道:“我去抓几只野鸡回来。”
“哦,小心些,晚上天黑。”
萧云嘱咐一声,虎娃一个人钻进了夜色中。
“他不会跑了吧?”
赫连勃担忧地,李忠说道:“大晚上跑哪里去?就算他白天知道路,晚上也是要迷路的。”
赫连勃有些不爽,李忠一直在教训他。
“乌漆嘛黑的,抓什么野鸡,真以为你们打猎的厉害。”
“这你就不懂了,野鸡晚上最蠢,它们入夜就睡着了,有的野鸡晚上挤在一起,你只要找到了,从中间开始抓,抓走中间的,两边的就往里挤,最后全部可以抓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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