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余曜在接到快递送到的消息后,还是毫不客气地找到了班开元。
他原本打算骑上橙子糖,雇佣路斯塔姆家的马匹去拉包裹。
是的,橙子糖。
经过一番磋商,余曜用一笔钱从路斯塔姆手中买断了橙子糖的归属,只是碍于客栈没有马厩,才暂时寄养在原主家。
小白马正式也被命名为了橙子糖。
但自己的马儿自己心疼,这样的鬼天气,余曜当然舍不得把橙子糖拉出马厩。
但找班开元借车借人还是可以的。
余曜找到班开元说明了意图,后者的眼神一下就亮了,回屋拿上车钥匙,就突突突地带着余曜上了路。
班开元开的是一辆两座的拉货小卡车,车门漏风,后面拖着一个露天的车斗。
余曜还是第一次坐这种车,挺新鲜,就是体验感不是很好。
颠簸跟路有关系也就算了。
坐在这样的车里,第一感觉是冷,漏进来的冷风直钻骨头缝。
然后就是险,峡谷里的山道七扭八拐,碎石路边就是夹杂着冰块的湍急河流,开车的人一个刹车油门不稳,整辆车说不定就会翻倒栽进河里。
余曜一路上都有点提心吊胆。
也就是看见班开元一边开车,一边哼着小曲儿,方向盘始终握得稳稳的,才松下一口气。
似是察觉到少年的放松。
班开元笑个不停,“小余啊,我在这条山路上往返十来年了,只管放心!”
“我只知道老马也有失前蹄的时候。”
余曜对他的自信不置可否,用一句华国人耳熟能详的成语反驳他。
班开元笑得更厉害了,“那你就别光看路,越看越紧张!你往窗外看看,看看你的目标,看看那座乔戈里峰!”
余曜还真顺着他的话往外看去。
外面是茫茫白雪,漫漫荒原,无数座雪山拔地而起,而他们正开车走在河谷被冰川雕琢出的纵横沟壑之间。
安静,清冷,有一种远离人间烟尘的澄澈秘境感。
余曜恍惚一瞬,随即目光聚集,一眼就找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目标。
喀喇昆仑山脉是群山聚集不假,但最好认的,永远是乔戈里峰。
不仅是因为k2峰格外高大雄伟。
它的山体笔直,朝天,线条凌厉,披挂一身素白却有着浑然天成的宏伟壮丽气势,让这座山中之王从群英荟萃之中脱颖而出。
绝大多数人都只能远观和膜拜,终其一生都不可能触碰。
但自己一定会征服它。
余曜看着看着,油然而生出
这个念头。
虽然以人类的渺小而言,征服两字似乎太过可笑,就像蚂蚁咬了大象一口继而说自己已经战胜了大象那么狂妄。
但能够做到他人所不能及,一次又一次突破自己原以为的极限,余曜觉得,从某种意义来说,他就已经征服这座死亡山峰。
当然了,最重要的是,他征服了自己。
少年的视线始终定在了终年积雪的耀眼山巅。
中途似是想到什么,还拿出手机拍了张,发给了正在工作中的某人。
令人心醉神往的想象终结在班开元猛然的一脚刹车上。
“翻过这个山脊,我们就到邮局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