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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第2页)

这一天夜里,手机钤声响起,仅仅简单三个字「来陪我」,对方就收线了。

宁雪知道是韩桀,也知道自己一定会乖乖照办,只是……但是……

她一再要求自己无怨无尤,却仍会偶尔忍不住生起感慨,就算是叫个披萨,也会比这一通电话的内容要来得长一点吧?

她究竟还得要熬多久,才能够晋升到与他相同的地位?

才能够让他懂得该对她尊重?对她怜惜?对她温柔?

「谁打来的?」

坐在书桌前,头上绑着「战斗」布条的祁小艾转过头打断了她的自怜自艾,但在瞧见宁雪收拾背包的动作后,她立刻瞠圆了眼睛。

「我的天!又是那个随传随得到的桀皇帝?」

宁雪没吭气,祁小艾继续数落。

「他老妈还真是会挑,给自己儿子取了个这么烂的名字!桀,凶猛之意,历史上最出名的代表人物就是夏朝的末位君主,被商汤谥号为桀的暴虐无道、荒淫无度的烂烂烂烂……烂到了极点的皇帝。」制造出了成串历史害人背得要命,还不够烂吗?

「小艾!」

宁雪终于吭声。

「你历史念得不错,但明天期中考要考的不是本国史,所以请不必放太多的心思下去。还有张妈妈是不识字的,名字取得不够好,不是她的错。」

「不是他妈的错那就是户政人员的错罗!」

祁小艾用力点头一弹指。

「一定是这样的,公家机关的人素质向来良莠不齐,腹中真有墨水的不多,打混摸鱼织毛线的却不少,什么高普考?考出的全是一些会念死书的废物。当初他老妈肯定是要帮他取『人中豪杰』或『一时俊杰』的那个『杰』啦,却偏偏碰到一个昨天才跟岳母吵架、上班又踩到狗屎、去倒茶时又刚好被跳楼自杀的人影给吓到,正在对人生极度怀疑兼不爽的家伙,所以才会犯下了这种天大的错误。唉!名字没取好,祸延三世!所以我每日要帮流浪狗取名字的时候,都会十二万分的小心哪……ㄟㄟㄟ!我在和你说话耶,你要上哪儿去啊?」

「出去,睡前要记得锁门。」

在祁小艾长篇大论的时候,宁雪已经将该带该收的都弄妥,甚至人都已经来到门边了。

「喂喂喂!宁小雪,你疯了呀?明天是期中考耶,你真是这么不怕死?真是事事样样都要以他为先,你好歹也有自己的日子要过,好歹也要有女生的尊严,怎么可以这样随传随到,任他支配差遣……」

祁小艾追到门边,却是芳踪已杳。

熊熊大火几乎要烧着了祁小艾的战斗白布条,她站在门口双手圈嘴大吼。

「宁——小——雪!你是个爱昏了头的大——傻——瓜!」

宁雪听见了,迟疑半晌暗暗闭眼,几秒钟后才能重新鼓足勇气张眼下楼,并将祁小艾的话逐出脑海里。

没人能懂,她无所谓,没人支持,她也不在乎,她只知道在他开口需要她的时候,她不能够撒手不理。

宁雪骑着单车来到几公里外,面向着河堤的韩桀住处,但她可没忘了先到超商为他探买粮食及点心。

韩桀的住处是由一幢废弃的工厂所改建成的,孤零零地矗立在河边,与最近的一幢公寓都还隔了五十多公尺的距离。

在两人刚重逢的时候他并不是住在这里的,却因被人嫌「吵」才做了搬迁。

熟了之后,她才知道除了学生之外,他还另外有个pub歌手的身分。

飙车只是他偶尔用来发泄情绪的管道,上台演唱玩摇滚音乐,才是他最常用来抒发情绪的工具。

他这几年在外头读书及生活所需,甚至连那些寄给张伯伯的钱,过半都是靠着他玩音乐挣来的。

国中时他曾在桃园一家乐器行里当小弟,一碰上瘾,他爱上了音乐,甚至在十八岁那年和朋友弄了个地下乐团,大胆地走唱于台北的几家pub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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