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板你知道的,我跳槽到你的工作室后,我在成旭的合同基本上都结束了。现在我无法再在任何公开场合唱成旭娱乐给我创作的歌曲了。所以我现在没有什么通告可以跑。”
林琰听了之后,张了张嘴巴,然后意识到确实如此。
尴尬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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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等豆蔻时代公演结束,我就回去。”
“那我等你一起回去。”
林琰刚想说不行,就突然感觉到脖子凉凉的,仿佛受到了某种诅咒。
只好点点头:“行吧。”
李伶韵瞪大了眼睛。
凭什么啊?
凭什么姜姐可以留下,我就得回去。
“老板,我想陪姜姐一起,她一个人逛街多无聊啊。”
“不无聊,我觉得挺好的。”
“???”
咱们还是不是好姐妹了?你还是不是我的好姐姐了?
这脸说变就变,真的合适吗?
李伶韵深知在老板面前刷脸的好处,毕竟老板手底下的艺人越来越多,还有一个被媒体称为“6000年美女”的新人,她担心老板以后会顾不上自己了。
所以只要能留下,她就绝对不会走。
姜爱玉同样深知这一点。
虽说她是一线歌手,甚至是小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歌后。
在签约之前,她还有与林琰讨价还价的余地。可一旦签约完成,她就没什么讨价还价的权利了。
而且,她的危机感比李伶韵更为强烈。
李伶韵毕竟年轻还长得十分甜美,而她再过两年就三十岁了。
现在又多了一个被媒体吹上天的“6000年美女”,虽然她知道这只是炒作,但是架不住人家年轻啊。
你看看那一排大长腿,谁看了不迷糊。
她可是准备冲击歌后才会来到林琰的手下当艺人的,可不是来工作室养老的。
姜爱玉和林琰签了一份五年的合同,看似不长,但等合同到期时,她就三十多岁了。
身材和颜值还好说,她有信心能保养的不会比一般20多岁的女孩差。
可她的嗓音条件肯定没办法与现在相比。
最终,在李伶韵的软磨硬泡之下,林琰心软了,留下了她、
当然,绝不是是因为李伶韵保证回国后,会多跑几个通告给老板赚钱的原因。
PS:状态不太行,写得磕磕巴巴的。兼职码字确实挺痛苦的,时间少。大部分都是晚上回去,以及起床很早码的,有时候状态就不在线,这两章我想写点反差,艺人间的争风吃醋,写成这鸟样,哎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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