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威凤,明心,还有小药灵吃了个饱。
李威凤没有让这两个朋友失望,自是带了许多的蜜糖来,听他们说外面的山水自然,说风光独好,就仿佛自己也随着他们的谈论,一起游览四方,而不必要在这地方,被困住,最后栗子吃完了,糖水喝尽了。
就连温暖的篝火都已经逐渐熄灭了,那温暖火光渐渐暗淡下来,一张张写满了墨色文字,承载着红尘俗世利禄功名的卷宗在这火焰之中,竟也焚烧至透露出了些许金红之色,绝美。
“好啦,这一次吃饱了,天色也晚了,我们得要回去了。”
“再不早点启程回去的话,齐师叔肯定要说我们了。”
少年道人明心把吃蜜糖吃醉了的小药灵捧起来,塞入了背篓里面,然后利落得把他背起来,和李威凤道别了,李威凤送他走出去,站在深红色朱门的里面,看着那穿着浅蓝色道袍,腿上绑腿扎实的少年道人一下子,轻巧无比地越过了朱门。
在夕阳下走入红尘剪影,慢慢远去了。
李威凤噙着笑意送他们远去,转身上披着厚实的赤色有白镶边儿的披风,容纳后过身来,一步一步走回这宫中,视线瞥过的时候,见到方才那一堆火已熄灭了,方才还透露着金红色光的卷宗白纸,现在却也只是一片令人厌恶的漆黑。
侍从们拿着扫帚在打扫着这里,却被李威凤喝止住:“不必了。”
他看着篝火,许久后,道:“就让这一摊火,在这里留着吧。”
“是,王上。”
侍从们散开来,这几年来,威武王李翟自是所向披靡,摄政王李威凤也是手段炉火纯青,四方内外,无不服从,威望极高,李翟横扫四方,而李威凤却可以让百姓吃饱吃好,家有余财。
虽然说,前者的难度震古烁今,能一统天下者万古无二。
而能够维系朝堂和百姓的守成之主倒也没有那么罕见。
可老百姓哪里管这个?
不去看什么千古之命,不去瞅什么后世之名,能让他们生活好了,能够让他们口袋里面有些余钱过年的,便是好的。
百姓皆说,双王并行于朝,是千年万年不曾遇到的局面。
是大祥瑞。
李威凤却是嗤笑了一声——
他是有自己的私心的。
他本身之才华,和姐姐李琼玉相比,和那壮烈而死的文殇相比都是逊色,更不必说和气焰雄壮的李翟了,他只是一介凡俗,能够做到现在,已经是拼尽全力,宵衣旰食才勉强做到。
他很有聪明,小聪明,所以知道,百姓很狡猾却也很朴实,他们的狡猾在于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和财产,想尽法子去钻空子,有的时候,狡诈如狐而阴狠如狼的是百姓;可是百姓也很朴实,朴实到了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念着他的程度。
所以,他努力地对百姓好,好一些,更好一些。
努力地让百姓的生活好一点,再好一点,都是为了能够得到,甚至于超越威武王李翟之名望。
而后——
李威凤伸出手,推开了这个大殿的门。
巍峨之大殿,缓缓展开,内里阴冷而空旷,似乎代表着至高无上之权位,李威凤一步一步地走过这里,视线锋芒,扫过了前面,看到那里面一个口中流涎的男子,其四肢已扭曲,发丝不复曾经的光滑,而是充斥着灰白之色,样貌癫狂。
正是李威凤的叔父,李翟之父,曾经的人皇,此刻四肢的伤势都被治好了,但是因为害了【失魂之病症】,如一痴傻人,可是纵然痴傻,却也似乎认识李威凤这个常常来此之人,当即发出了一声怒吼咆哮,朝着李威凤扑来。
李威凤脚步一侧,右手握拳。
道人明心传授给他的养炁决,已经养出了气息,虽然不是入了真道统的层次的,可是至少也是强身健体,此刻一拳握紧狠狠的砸在这前代人皇的腹部,用力之大让他的身子朝着后面飞出,狠狠地砸在了桌子上,发出一声声野兽般的惨叫悲号。
李威凤大口喘息,他缓缓挺起身子,看着眼前那如野兽般的男子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