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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章 收军心 杀蜀王 审士绅(第7页)

打进蓉城的贼寇,他们竟然能审判这些官员。

现在是贼寇统治蓉城,也许真能给他们复仇。

一名青年妇女高喊道:“大人,我有冤屈要申诉。

民女田李氏,我家夫君只是爱好西学,买了一些西学书籍,其中有本书籍封面是一个断臂的女人。

族长田元康就以有伤风化的名义,把我夫君田家鹏腿打折,又阻止郎中来看病,导致我夫君残疾。

把我们家祖辈传下来的家产全部侵吞。

一共有三千两银子和一千六百亩地、蓉城府内三间铺面。”

苏河听到后非常高兴,终于有人领头,要来告士绅。

士绅对外通过土地剥削佃户,对内也通过宗族剥削宗族内的旁支。

想要剥削其他人,必须要通过残酷手段压迫反对者。

没有触犯法律的士绅,那真是凤毛麟角。

这种安分守己的士绅也方便改造,让他们转化成工厂主,放弃土地发展工业。

只要以苏河定的法律为基准,就能消灭九成九的士绅。

再加上赎买安分守己士绅的土地。

就能完全消灭以土地出租为主要生存手段的士绅。

士绅利用土地收租,对生产力发展,没有一丁点贡献。

只要能让占人口九成九的底层农民分到土地,并限制土地的正常流通。

苏河就能获得农民的支持,他们送儿子丈夫上战场。

建立足够的军队,推翻的明朝并挡住游牧民族的入侵。

农民种自己的土地,积极性也很高。

生产出足够粮食,渡过小冰河时期。

“把田元康等人带过来。”

苏河开始审理这个案件。

人证物证俱在,案件也不复杂。

就是宗族族长利用自己的权威,用宗族家法侵夺宗族旁支的家产。

“罪犯田元康,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,非法侵夺别人的财产。

判处退赔财产,补偿五百两银子。

罪犯判处二十年劳改徒刑。”

田元康听到苏河的判罚,他不断磕头,哀求道:“我用的是宗族家法,这符合大明律和儒家礼教。

大人,您不能因为这种理由处罚我。”

苏河一拍桌子,怒斥道:“现在大明律管不到你们,在我的治下,就要遵守我定的法律。

把他拖下去。”

警卫团的士兵刚想把田元康拖下去。

有一名仆人打扮的老头,冲了过来,呜呜的大叫着。

苏河立刻派人,把这名老头带了过来。

他是一个哑巴,艰难的书写歪歪扭扭的文字,控告田元康。

他的女儿被田元康玷污,投河自尽。

他去告官,反倒被田元康说他诬告。

他被打了十大板,出了衙门就被田元康抓住,把自己的舌头给割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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