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她是吃过醋的。
三年前,沈岁刚发现温迩的存在时,不是没有和周宴吵过闹过。
她将报纸上的照片砸在他的办公桌上:“这是什么?”
周宴拿起报纸看了两眼,片刻之后,赞赏道:“拍的还不错。”
无所谓的态度,无异于穿心的箭。
身边的朋友都劝沈岁要忍气吞声。
男人都是这种德行。
白月光又怎么样?现在就是不值钱的鱼目珠。
他还花着钱养着你,睁着眼闭着眼,日子照样就过去了。
沈岁当时为了挽留周宴做过很多蠢事。
甚至脱光了衣服,在他面前引诱他,想用身体来留住他。
而他看着赤。身裸。体的她,面无表情,目光像凌迟似的一寸寸扫过她的全身。
过了很久,他将沙发上的西装外套扔到她身上,轻描淡写的:“抱歉,没兴致。”
沈岁浑身颤抖的裹着西装,扣紧纽扣,声音哽咽:
“我没她漂亮吗?”
“你喜欢她哪里?”
他们都说,周宴的小情人眉眼和她有几分相似,很像十七八岁时候的她。
可她却没觉得像。
如果周宴爱的是她,又何必找个她的替身。
男人眉眼压着几分不耐,过了片刻,随口吐出几个字:“谁知道。”
“可能因为她比你年轻吧。”
他眉眼带着笑:“她也比你漂亮,比你听话懂事。”
“岁岁,花瓶旧了都得换新的,何况是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