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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三章 千军万马之前我喝一口酒(第2页)

宋雨烧伸出大拇指,“真是一掷千金的豪杰气概!”

陈平安蓦然大笑,“去就去,怎么不去?午饭就吃火锅了!”

宋雨烧愣了一下,不给陈平安反悔的机会,大笑一声,撂下一句随我来,就掠出水榭,踩着大树高枝,往山庄外一路掠去。

陈平安只好放弃了喊上徐远霞和张山峰的念头,紧随其后。

高过水榭之顶的时候,陈平安转头望向瀑布那边,嘿嘿一笑。

瀑布水帘之后的石壁上,少年偷偷摸摸以手指刻下了两行字,从上到下,一行写了一位姑娘的名字,另一行写下了“陈平安到此一游”,少年希望下次再来剑水山庄的时候,自己身边有那位姑娘。

当然了,陈平安只敢偷偷这么想。

————

泥瓶巷和杏花巷这边,家家户户只要有红白喜事,街坊邻居都愿意主动帮忙,这跟上坟添土是一样的规矩,祖祖辈辈留下来的,都不用讲什么道理。今天杏花巷有人成亲,娶了一位桃叶巷那边的富贵女子,杏花巷这户人家口碑好,当年便是马婆婆那样风评不好的老妪,都跟这户人家都走得近,所以光是酒桌就摆了将近二十桌,只要随便给个红包,无论是一粒碎银子,还是几颗铜钱,都能上桌吃饭,沾沾喜气。

酒桌上,有几张陌生脸孔,为首一人还算熟悉,是泥瓶巷一栋老宅的老人,富家翁装束,经常在小镇逛荡,久而久之,就混了熟脸,姓曹,街坊们习惯喊他老曹,老曹对谁都和和气气,笑脸相迎,没啥有钱人的架子,跟周边的市井百姓都能瞎聊半天,与成亲这户人家的韩老汉就经常唠嗑,所以今天喝喜酒,包了个大红包,给足了面子,换上崭新衣服的老汉还特意拉着儿子儿媳来敬了酒。

老曹带了三人同行,都姓曹,相貌俊俏的年轻人曹峻,也住在泥瓶巷的曹家老宅,还有一对从外乡赶回小镇的爷孙,据说都是老曹的京城亲戚,看样子,混得不差,像是读书人出身,而且像是带着点官气的,当然也有可能是京城的人物,都这样。

老曹是个喜欢热闹的,经常端着酒杯主动跑来跑去敬酒,桌旁边那对京城人氏的曹氏爷孙,明显不太适应这种闹哄哄的场景,不太放得开手脚,坐在原地,偶尔夹一筷子菜,喝一口小镇酒肆中等价格的烧酒,倒是曹峻相对自在一些,一脚踩在长凳上,自饮自酌,斜眼看着老曹跟一些老头子称兄道弟,笑意玩味。

那位桃叶巷的老亲家,虽然家道中落,可比起杏花巷,家底还是要殷实许多,所以就有些端着,杏花巷泥瓶巷的街坊对此也觉得正常,福禄街桃叶巷的门庭,再不如当年风光,寻常人家一样高攀不起。如果不是老韩的儿子有出息,如今在龙泉郡府当差任职,否则哪里有这份福气,娶一位桃叶巷的千金小姐?

老曹又去别处酒桌厮混,曹峻呲溜一下喝了口烈酒,深呼吸一口气,赶紧夹了一筷子蹄膀肉,转头望向那对爷孙,用大骊官话笑问道:“咋的,吃喝不惯?不然咱仨回头换个地儿,去酒楼吃顿好的?”

一袭素洁青衫的老人笑着摇头道:“不用如此讲究,我只是在京城斋菜吃惯了,不适应喜宴上的大荤大肉而已,并非是瞧不起此处风土人情。何况这龙泉郡槐黄县,本就是我曹氏的祖地,我们当子孙的,岂可忘本。”

容颜俊美的曹峻点点头,笑眯眯道:“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老祖宗,是我们家门不幸。”

老人万万不敢接话。

置喙一位十一境剑修的家族老祖,哪怕老人贵为大骊王朝的上柱国重臣,也没有这份胆量气魄。

那位风流倜傥、气度迥异于曹峻的年轻人,名为曹茂,正是龙泉郡的新任窑务督造官,礼部衙门的直辖官员,玉树临风,在大骊官场有曹家玉树的美誉。当时在槐宅驿站迎接大骊国师,也就曹茂一人一骑,浑身酒气,晃晃悠悠下马进了驿站,足可见这位京城贵公子的不与俗同。

曹曦回到座位,哪怕是曹茂都下意识坐直了身体,青衫老人更是正襟危坐,放下了筷子,拿起酒壶,主动为隔着无数个辈分的老祖宗曹曦倒酒。

曹曦一口气喝完酒,放下酒杯,看着络绎不绝进门道贺的客人,起身道:“别蹲着茅坑不拉屎了,咱们给后边的人腾出座位,走了。”

一行四人离开院子,巷子附近几家的院落都摆满了酒桌,曹曦领着三人走入泥瓶巷,随口问道:“你们皇帝回京城了?”

老人恭敬答道:“回禀老祖宗,皇帝陛下身体有恙,已经由龙泉郡城的驿路北返京城。”

曹曦路过顾家祖宅的时候,转头看了一眼门神破败、春联老旧的无人宅子,停下脚步,“据说这家的母子二人,如今被截江真君带去了书简湖青峡岛,那个名叫顾璨的小屁孩,离开小镇前,得了一桩天大机缘,能够驾驭一条媲美十境练气士的水蛟?而且那条水蛟境界攀升神速,极有可能在短短几十年内破开十境瓶颈?”

老人点头道:“大骊朝廷在国师亲手安排下,专门新建了一座谍报机构,负责记载骊珠洞天这些孩子的成长经历,除了顾璨,还有方才杏花巷内的马苦玄,福禄街的赵繇,谢家长眉儿谢灵气,多是小镇出身,但也有在此获得机遇福缘的外乡练气士,例如大隋皇子高煊,总计十六人。”

曹曦缓缓前行,再次停步,“那么这两户人呢?”

相邻两栋宅子的主人,一个已经在大骊宋氏族谱上记名为宋睦,刚刚跟随皇帝陛下一起返回京城,一个名为陈平安,已经南下远游,但是在小镇拥有两座铺子,在西边大山拥有五座山头。

老人神色尴尬道:“十六人当中,应该没有皇子殿下和陈平安。”

曹曦哦了一声,“那李希圣呢?”

身为大骊上柱国的青山老人摇头道:“也无。”

曹曦转头望向腰悬长短双剑的曹峻,“你跟李希圣交过手,他以六境修为,就让你一个九境剑修无功而返,觉得如何?”

曹峻没好气道:“还能如何?他厉害啊,我是个窝囊废呗。”

曹曦笑呵呵道:“接下来你这个窝囊废很快就要去往边境投军,运气好的话,可以待在大骊藩王宋长镜身边,跟随大骊铁骑一路南下,说不定要一口气杀到宝瓶洲中部才停下,又觉得如何?”

曹峻直截了当道:“混吃等死呗。”

大骊第一等世家子弟的曹茂,有些由衷佩服曹峻这哥们,虽然自己跟这位剑修看似年龄差不多,其实差了一甲子岁数,这段时日经常一起喝花酒,知道曹峻的玩世不恭,万事不上心头,是骨子里透出来的,不是嘴上说说的那种表面功夫。

曹曦厉色道:“十年之内,你如果宰不掉一两个十境老王八,到时候我亲手宰了你!”

曹峻双手抱住后脑勺,对曹茂笑道:“我死后,记得帮我收尸,葬在神仙坟那边,我觉得那边风水不错,跟一尊尊泥塑佛家菩萨、道教天官当邻居,住在那儿心情会好,因为不用听人唠叨,耳根子一定清净,没谁扰人美梦。”

哀其不幸未必有,怒其不争是真,曹曦勃然大怒道:“小王八羔子!你知不知道,为了修缮你湖心那座先天而生的剑气莲池,老子付出了什么代价?!”

曹峻笑起来的时候,眼眸眯成一条缝,像极了一头狡黠狐狸,“这我哪里晓得,不然你说说看?”

曹曦冷笑道:“有你这种子孙,一样是家门不幸,祖坟冒再多的青烟,都没卵用!滚蛋,赶紧去京城找宋长镜,然后直接去南方边境,老子这十年不想再见到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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