琛独自在酒吧喝酒。
一杯接着一杯,很快已半醉。
一连三个月,她下班后便来这酒吧报到,成为这里的常客。
琛喜欢它,因为它是那种非常非常喧哗热闹的酒吧。在这里,除了全力抵抗噪音外,她什么也不能想。
可以让脑子彻底放空下来,不再沉溺于悲伤当中。
一开始,琛便错了。
----她一直以为瑞的离去,对自己影响不大,自己依然可以瀟瀟洒洒地游戏人间。
但事实却是两样。
由始至终,作主动的都是瑞。
瑞主动问琛的电话号码,主动约会她,亲近她,主动提出要与她一起生活。琛一直是半推半就,欲拒还迎的。
人都是贱骨头。
----所有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的东西都会胡乱糟蹋,然后是轻易失去,最后是擂胸顿足地拚命追悔。
琛爱瑞,直至她走后,琛才发觉自己深爱她。
「瑞……」唸起她的名字,琛的心窝像是给撕裂般痛。
瑞是这么迁就琛,体贴她,关心她,事事以她为先。
琛又怎样待她?
琛不着紧她,不在乎她----常为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大发雷霆,常冷言冷语的讽刺她,常令她在朋友面前下不了台。
毫无疑问,瑞什么都好,眼光却差透了----居然会为一个骄傲冷漠自私虚偽的女人,浪费了两年宝贵青春。
假若时光可以倒流,琛想,自己一定会待瑞好一点,不会再要她眼巴巴地等到天亮,不会对她爱理不理,不会再让她伤心难过。
只可惜,这一切只是空想。
「继续颓废下去吧!」琛告诉自己:「横竖生命本就是一种浪费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