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的我,并不迷信。
但自从认识了恩之后,我不得不相信,真的有「贵人」这回事。
恩信是我命中的贵人,遇上她的第一天,我便由失业半年的「量地官」成功应聘为名店售货员。
跟她拍拖后,好事更是接踵而来。
轮候了多年的公屋竟然成功了,我终于不用再捱贵租、住劏房。
六合彩五奖也中了,彩金虽然不算多,但我自十八岁开始买六合彩,连安慰奖也从未中过。
连买杯雪糕,都可以中头奖----双人来回日本机票连酒店。
恩的相貌身材平庸,品性却极温驯,对我体贴体谅,我也就收起了花心,跟她好好发展。
真是「不由你不相信」,和恩同居后,我的事业更是一帆风顺。
短短五年间,从一个见习售货员,一直晋升到香港分区总店长。
我们也从二百呎公屋,一直搬到千二呎私人屋苑。
银行存款由四位数字,跳升至七位数字。
虽然我们的经济环境已大大改善了,但恩还是恩,节俭得离谱。
永远只在转季大减价时才肯买衣服,两件上衣、两条裙子、两条裤子。
永远只有三对鞋,一对上班鞋、一对运动鞋,一对休间鞋。
病了永远不肯看医生,随便买些成药吃吃便算。
但她只对自己「孤寒」,对我对我的家人却很慷慨。
我妈妈很喜欢她,说她是难得的好女人,把她当亲女儿般痛爱。
我的朋友同事对她更是讚不绝口。
我对她没什么不满,想着简简单单,这样过上一辈子也挺不错。
谁想到,一次出差把这一切悉数改变。
我到巴黎总部开业务会议,遇上美丽热情的模特儿祖安。
祖安大胆主动,把我迷得死去活来。
回港后,我跟恩提分手。
恩哭着求我,甚至愿意委屈求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