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来自心理与生理上的本能,还是让陆渊无法接受,这种糟糕的生活。
所以眼下既然来了城里,同时手上还有钱了,那当然是没说的,怎么着都不能亏待了自己。
不过手上的钱还是少了些,因此他打算,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,床啊椅子啊啥的,能自己做的就自己做,买是不可能买的。
甚至就算自己想买,也要人家肯送啊。
大屿山茫茫森海,野兽横行,一般人还真不敢往里面跑。
所以与其花钱想那些不切实际的,还不如自己买来工具,自己动手丰衣足食。
反正山里面别的可能稀少,但木头这种东西,那可真是应有尽有,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。
买了一堆杂物,将自己的背篓都堆了大半筐后,陆渊刚刚到手的两千文钱,也差不多花了个大半。
剩下还余个五百文钱,他却是不打算再继续花了,而是准备存起来,和前身一样,当做自己的储备积蓄。
是的,前身有着一笔小金库,是他当猎人两年来的积累,足足有着八两银子。
两年时间,才存了八两银子。
想到前身为了存钱过的艰苦日子,陆渊心中就是一阵心酸。
猎户的日子太难了。
前身为了存钱,甚至不惜省吃俭用,过上野人生活,这当然不是他喜欢亲近自然,有着崇高的精神修养。
这一切的行为逻辑很简单,就是存够钱了,再去花钱买个媳妇回来。
猎户这种行当,危险性太高,一个不慎就会被山中野兽杀死,寿命着实不长。
而且除此之外,因为没有身份,是个黑户,因此想要获取经济来源的渠道也太少。
那些有着身份的人,哪怕在城里当个苦力,一个月也有一两银子的收入。一年下来,节省点,怎么着也能存个五六两。
可换做猎户,一个月能有半两银子的收入,都算是稳定了。一年间,再怎么省吃俭用,最多也就存个三四两银子。
这么个条件,那些好人家的女儿,自然是看不上的。
所以想找人说和媳妇,对于猎户来说,那是想都别想。
而传宗接代这种想法,是深深根植在每一个生物基因中的,属于本能。
更不用说还有文化的影响。
所以前身大郎,为了娶媳妇,早在两年前就开始做准备。
既然谈不到好人家的女儿,而自己又想讨媳妇,那唯一的办法,也就只能买了。
以如今的市场行情,想买个媳妇,最少也要六十两银子。多一点,上百两也不是不可能。
以原身的积蓄速度,一年四两来算,最少也要十五年,才能存够钱讨媳妇。
而到了那时,大郎已经二十九岁了,奔三了。
换在古代这么个人均寿命低下的年代,三十岁的年纪,可能都已经当爷爷了。
“奔波一生,才能在做爷爷的年纪讨个老婆。”
陆渊回想着原身大郎的人生规划,心中一股复杂的情绪生出,也不知该如何形容,最后化为一声叹息:“苦啊。”